来源;中国金融信息网
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近日在最新出版的《中国金融》杂志发表署名文章。潘功胜介绍:目前,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呈现出以下格局:一是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加快。到目前,共有9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,7家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, 11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金融租赁公司,3家商业银行投资信托公司,3家商业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,6家商业银行持有境外投资银行牌照,2家商业银行持有境内投资银行牌照,4家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控股了银行业、证券业、保险业机构。有3家证券公司持有3家商业银行股权,1家证券公司投资信托公司,44家证券公司参控股基金公司,66家证券公司参控股期货公司。共有4家保险集团投资控股了商业银行、信托公司、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。到目前,有近60家央企共投资、控股了约160家金融子公司,涉及银行、财务公司、信托、金融租赁、证券、保险等领域。约有10家央企在集团内部设立了专门管理金融业务的公司。四是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各类交叉性金融产品蓬勃发展。五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促进了综合经营。以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迅猛发展,逐步重塑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,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等行业的相互交叉和融合更为便捷。
潘功胜强调:当前,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、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条件下,金融业承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。同时也要看到国际上主要金融机构已经逐步从危机影响中走出来,竞争力得以恢复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,我们要总结前期试点工作、广泛吸收国际先进经验,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工作。
二要抓紧制定综合经营的法律法规,梳理现有的部门规章,增强法规的系统性。目前综合化经营已经形成一定规模、出现了许多新的业态,迫切需要有法可依和依法监管。要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进程,明确对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责和规则,还要加快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。
三要加强金融监管的系统性和持续性,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技术。以并表监管为核心,建立覆盖金融机构表内、表外业务的全面风险监测体系。加强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,在资本、流动性、风险管理等方面,对综合经营的大型机构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。